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工伤后职业转换费用申请是否需要提供就业证明?
释义
    法律分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经认定需要转换职业的,应当由用人单位安排,承担其再就业的费用。如果职工因工致残后需要申请职业转换费用,是否需要提供就业证明?《工伤保险条例》并未对此进行明确规定。但是,由于职工申请职业转换费用之后需要再就业,因此,就业单位可能会要求提供就业证明,以便进行评估和审核。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一条:职工因工致残,经认定需要转换职业的,应当由用人单位安排,承担其再就业的费用。
    2.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条:参加失业保险的人员,必须按规定向就业服务机构提供个人就业信息,并接受就业服务机构的职业介绍和安置。
    3. 《失业保险条例》第九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应当积极寻求就业机会,并向就业服务机构提供就业信息,接受其提供的就业服务和安置。
    综上所述,申请职业转换费用是否需要提供就业证明,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但是,就业证明是职工再就业的必要条件之一,因此,职工应当按照就业单位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便申请职业转换费用的审核。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 19:2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