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后,无论孩子住在哪一方,另一方都有权探望孩子,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会因为父母的离婚而解除。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权探望子女。父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或者八岁以上的子女明确不愿意被对方探视的,可以另行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依法解除探视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