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征信不良是否能够申请公租房? |
释义 | 公租房申请不受征信影响,只要符合当地条件即可申请。申请条件包括收入、居住面积、户籍等要求。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材料,如生活保障证明、申请表、身份证明等。不能申请公租房的人包括未成年、没有稳定工作和支付租金能力、已享受其他保障性住房等。公租房是政府提供给低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保障性住房,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租金较低。发展公租房是解决住房困难的政策选择。 法律分析 征信是不会影响申请公租房的,也就是说,即使是有不良的贷款记录,也是可以进行公租房的申请的。只要是符合了当地公租房申请条件,就可以提出申请。 目前申请享受廉租住房的家庭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家庭月收入符合本市民政部门规定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570元/人的标准,且已接受民政部门连续救助6个月以上; 2.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含7平方米); 3.家庭成员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5年以上,其他成员户口迁入此住处须满2年以上; 4.家庭人数为两人或者两人以上,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同时,申请家庭应当推选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人。由申请人向区、县廉租办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报家庭的基本情况,并提交下列材料: 1.民政部门出具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2.廉租住房申请表; 3.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 4.家庭成员的户籍证明; 5.现居住地的住房证明; 6.其他相关证明。 不能申请公租房的人有: 1、申请人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下,且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未在本地居住或是在本地没有稳定的工作,不具备支付租金的能力; 3、在本地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高于住房保障面积标准; 4、已享受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公租房或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近两年有房屋出售记录。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的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残疾人。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国家之所以将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作为解决当前住房困难问题的政策选择,是因为公共租赁住房相较个人购买、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和个人出租等方式所具有的比较优势 结语 公租房申请不受征信影响,即使有不良贷款记录也可申请。符合当地条件即可提出申请。申请者需满足收入、居住面积、户口等条件,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符合条件的人包括未成年、无稳定工作、有其他住房、享受其他保障性住房、有房屋出售记录等。公共租赁住房是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面向低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是解决住房困难的优选政策。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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