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转弯车辆被直行车辆撞,转弯车辆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1. 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2. 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3. 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4. 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5. 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6. 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7. 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 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2. 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3. 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4. 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