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没有结婚证有夫妻关系证明怎么才能办 |
释义 | 夫妻没有办理结婚证的,没有形成婚姻关系,属于同居关系。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一、解除同居纠纷是否需要人民法院受理 满足下列要求的,法院一般会受理解除同居纠纷的案件: (一)当事人均无配偶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对于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 (二)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三)双方均有配偶者到法院起诉解除同居关系并请求分割财产,判决子女抚养权归属的。 二、非法同居有哪些情形 非法同居有如下情形: 1、是重婚同居; 2、男女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以夫妻名义同居; 3、已婚证明配偶与异性同居,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同居行为;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起诉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5、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和解除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的诉讼。 非法同居和同居的区别在于,无配偶和有配偶,有配偶和有配偶。 三、非法同居犯法么 非法同居的行为一般不犯法,但如果一方在有配偶的状态下,还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就会因涉嫌重婚罪,而触犯刑事法律。若男女双方想解除非法同居关系,直接自然分开即可。当事人因非法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