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怀孕员工辞职后扣工资是否合理?
释义
    怀孕辞职扣工资合理吗?法律明确规定,单位不得因怀孕降低女职工工资或辞退,但女职工可以提出终止劳动合同的要求。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另外,如果单位未提供劳动保护、未及时支付工资、未缴纳社保费等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总之,怀孕有权保护,但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法律分析
    一、因怀孕急辞职扣工资合理吗
    1、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合同的除外。
    2、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有签合同怀孕可以辞职吗
    1、只要提前30日通知即可辞职。
    2、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拓展延伸
    怀孕员工辞职后是否应享受特殊保护措施?
    怀孕员工辞职后,应当享受特殊保护措施。根据劳动法和相关法规,怀孕员工在辞职后仍然享有一定的权益保障。首先,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怀孕员工在辞职后仍然享有产假权益,包括产前假、产假和产后假。其次,怀孕员工在辞职后仍然享有医疗保险待遇,可以继续享受医疗费用报销。此外,雇主应当为怀孕员工提供必要的保健指导和咨询,确保其身体健康和安全。因此,怀孕员工在辞职后仍然应享受特殊保护措施,以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结语
    怀孕员工辞职后,应享特殊保护。根据法律法规,怀孕员工在辞职后仍享产假权益,包括产前、产假和产后假。同时,医疗保险待遇仍有效,可继续报销医疗费用。雇主应提供保健指导和咨询,确保身体健康与安全。怀孕员工在辞职后仍应受到特殊保护,维护其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3 23:2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