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可以探望的,但需要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如果涉嫌犯罪,在没有判决前,只能律师可以会见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判决后家属可以申请会见。当然家属在没有判决前可寄信给嫌疑人或被告人,当然这样的信会经过办案人员查阅后认为不影响案件审理,不串供等情况下才转交嫌疑人或被告人。 法律依据: 《看守所条例》 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第二十九条 人犯的近亲属病重或者死亡时,应当及时通知人犯。 人犯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时,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在严格监护的条件下,允许人犯回家探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