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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抗辩权有什么
释义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分为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1)同时履行抗辩权:《合同法》第六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2)先履行抗辩权:《合同法》第六十七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3)不安抗辩权:《合同法》第六十八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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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13:0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