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包烧费报停需要什么手续 |
释义 | 报停取暖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房产居住证明去热力公司申请报停。 申请报停供暖流程: 1、领取用户报停审批表,阅读填写并签字。 2、热力公司市场部审核。 3、热力公司计划部核对,分管领导审批。 4、批准报停后,热力公司市场部工作人员变更收费信息。 5、用户缴费后,热力公司市场部通知生产部门关闭供热阀门。 申请报停供暖的用户,仍需向热力公司缴纳30%的基本热费。如价格部门调整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用户报停手续审批并缴纳费用后,视为正式报停,热力公司市场部下达停供通知单,供热管理部会同小区物业,将采暖系统阀门关闭,与供热系统彻底断开并铅封,在一个采暖期内有效(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 如报停用户因个人原因需重新开启供热阀门,需到热力公司市场部办理供热阀门开启手续,并交齐剩余取暖费。如下一年度继续申请报停,需重新办理手续,未办理将视为正常用热,收取全额取暖费。 如去年办理报停今冬需取暖的用户,要在11月1日前缴纳当年取暖费,并登记联系小区换热站开栓检查确保供热。 扩展资料: 以下用户不具备报停条件: 1、未安装分户控制装置且不能与供热系统有效断开的。 2、可能危害其他用户或影响室内公共设施安全运行及供热质量的。 3、新入网用户第一年采暖期。 4、不允许将房产证上的部分面积报停。 5、其他没有特殊原因恶意报停的行为。 6、未缴清历年热费的用户。 7、申请停热未按建筑面积计价收费办法缴纳30%基本热费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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