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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标注册的申报程序
释义
    申报人应提交下列材料向地方工商局提出申请:
    1、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申请书(可到地方工商局或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领取);
    2、申请人营业执照;
    3、申请人申请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商标注册证;
    4、证明申报商标具备著名性的证明材料;包括:
    (1)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全国的销售量及销售区域;
    (2)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时间的主要经济指标(年产量、销售额、利润、市场占有等)及其在全国同行中的排名;
    (3)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国外的销售量及销售区域;
    (4)该商标的广告发布情况;
    (5)该商标最早使用及连续使用的时间;
    (6)该商标在中国及其外国(地区)的注册情况;
    (7)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明文件。
    地方工商局在收到申请人上述材料后,应进行审核,经审核认为申报商标已基本具备中国驰名商标条件的,加签审核意见后将申报材料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经审核认为申报商标不具备中国驰名商标条件的,加签审核意见将申报材料退申请人。
    一、已注册商标是否可以更改名称
    已注册商标可以更改名称。
    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商标注册人应当提出变更申请。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或者地址的,商标注册人必须将其全部注册商标一并办理。商标局核准变更申请后,发给商标注册人相应的变更证明。
    申请注册商标需满足的条件如下:
    1、申请人必须是申请认定商标的所有人,是在当省区域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2、该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连续使用满三年并继续有效,且无权属争议;
    3、该商标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4、该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近三年来的年销量、营业收入、净利润和税收等主要经济指标在本省同行业中领先;
    5、申请人拥有良好的信誉,具备完善的商标管理机构和商标管理制度,近三年无违法行为;
    6、该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为出口商品的,其商标应当在相关国家或地区注册,并有广泛的销售区域。
    注册商标所需的材料如下:
    1、以企业名称申请注册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需在营业执照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2、以个人名称申请注册的,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上需加盖公章;
    3、提供商标文字或图样,需要保护颜色的,还需要提供彩色图样;
    4、提供拟注册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可根据申请人自己经营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参照《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来填写;
    5、提供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商标代理委托书,商标代理委托书上的地址应与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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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17 12:2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