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银行短期理财收益需要缴营业税吗 |
释义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和相关规定,存款或购入金融商品行为不征收营业税。而金融企业从事代客理财申购新股业务,客户不承担投资风险,取得保本不固定的浮动收益时,暂比照存款利息收入,不缴纳营业税。因此,客户取得不固定的浮动收益,在税法尚未明确下,暂不缴纳营业税。 法律分析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存款或购入金融商品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156号)规定,不论金融机构还是其他单位,只要是发生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均应视为发生贷款行为,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金融企业从事代客理财申购新股业务计征营业税问题的通知》(闽国税发[2001]20号)规定,对金融企业从事“代客理财”业务,从银行取得的存款利息收入,能够按委托方投入资金的比例分配其存款利息的,不征营业税;否则,应视同经纪业手续费收入计征营业税。 参照上述规定,客户将银行存款委托金融机构投资短期理财产品,金融机构将理财资金用于投资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客户不承担投资风险,取得保本不固定的浮动收益。 由此可见,此浮动收益不符合“不与投资方共同承担风险,只收取固定利润的,视为发生贷款行为”。因此,客户取得不固定的浮动收益,在税法尚未明确下,暂比照存款利息收入,不缴纳营业税。 拓展延伸 存款利息和理财收益都是个人财务规划中常见的收益方式。然而,它们的税务性质却存在一定差异。 存款利息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个人提供的利息收入,其税务性质为“利息收入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从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应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这意味着,存款利息的税务性质相对较高。 理财收益则是指个人通过购买基金、保险、股票等理财产品获得的收益。这些收益的税务性质为“投资收益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从理财产品获得的收益,应缴纳20%的投资收益税。但是,如果理财产品收益不超过10%,则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因此,对于个人而言,选择存款还是理财,应该根据自身的税务情况来决定。如果个人的财务状况较为紧张,可以选择存款,因为存款的税务性质相对较低;如果个人的财务状况较为宽裕,可以选择理财,因为理财的税务性质相对较高,但收益也相对较高。 结语 根据相关通知和规定,客户将银行存款委托金融机构投资短期理财产品,金融机构将理财资金用于投资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客户不承担投资风险,取得保本不固定的浮动收益。因此,客户取得不固定的浮动收益,在税法尚未明确下,暂比照存款利息收入,不缴纳营业税。 法律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2015-04-24)\t第八条\t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缴义务人按照国家有关税收征收的规定代扣代缴。 基金会管理条例(2004-03-08)\t第二十六条\t基金会及其捐赠人、受益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国库券条例(2011-01-08)\t第十二条\t国库券的利息收入享受免税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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