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
释义 |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交以下资料:载明当事人及其基本情况、申请财产保全的具体数额、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方式、申请理由的申请书;被申请人的明确地址或住所地,以及被申请人的开户银行及帐号等财产线索;有效的担保材料等。 一、劳动仲裁怎么申请保全 1、申请仲裁当事人在仲裁程序中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提交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供担保,由仲裁委员会将相关申请提交法院审查。 2、管辖法院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法院,一般为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基层法院审查并作出裁定外仲裁的,由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中级法院审查并作出裁定。 二、离婚财产保全有什么条件 离婚案件中,当一方恶意转移、隐匿、挥霍、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造成子女抚养危机、财产分割、共同债务清偿等一系列问题时,另一方应在诉讼前申请财产保全紧急和迫在眉睫;受理离婚案件的法院,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无法或者难以执行法院判决的,可以根据对方的申请或者根据职责对争议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以保证判决的顺利执行。夫妻一方申请对夫妻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保全的,人民法院可以在保全措施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财产担保数额。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申请人合法权益的证明、侵权证据或者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法律利益关系的证据。提交资料时,必须将原件交给备案人员审核。 三、要想起诉公司要什么样的财产保全 起诉公司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当事人及其基本情况;申请财产保全的具体数额;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方式;申请理由。2.被申请人的明确地址或住所地,以及被申请人的开户银行及帐号等财产线索。3.有效的担保材料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二百七十二条 当事人申请采取保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涉外仲裁机构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裁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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