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农村非农户口与城市居民的不同之处
释义
    2014年国务院发布《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放开城市落户限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户籍是国家记录和留存住户人口信息的法律文书,也是公民的身份证明。
    法律分析
    一、户籍在农村的非农户口
    非农业户口是城镇户口,没有区别。
    计划经济时代划时代将户口划分为了农业户口和非农户口两种类型,农业户口指的便是靠自己生产口粮的居民,非农业户口则是指靠国家分配口粮的城市户口居民。
    2014年7月30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正式发布。《意见》要求,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意见》称,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
    二、户籍
    又称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也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身份证明。
    拓展延伸
    农村户籍人口的非农就业情况
    农村户籍人口的非农就业情况是指那些在农村注册户籍但在非农领域就业的人群。随着城乡发展的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选择离开传统农业,进入城市或其他非农领域寻找就业机会。这种趋势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农村人口的生活水平和就业条件。农村户籍人口的非农就业主要涉及工业、服务业、建筑业等领域。他们在工厂、企事业单位、商店、餐饮、建筑工地等地找到了工作机会。这些人群在追求更好生活的同时,也为城市的发展和经济增长做出了贡献。然而,农村户籍人口的非农就业仍面临一些挑战,例如就业机会不足、技能匹配不足、社会保障不完善等问题。政府和社会应该加大支持力度,提供更多的培训机会和就业机会,以促进农村户籍人口的非农就业稳定增长,实现共同发展。
    结语
    农村户籍人口的非农就业是农村发展的重要动力,也是城乡融合的关键一步。随着户籍制度改革的推进,农村人口有更多机会进入城市和其他非农领域就业。他们为城市的发展和经济增长做出了贡献,同时也改善了自身的生活水平。然而,仍需面对就业机会不足、技能匹配和社会保障等问题。政府和社会应加大支持力度,提供更多培训和就业机会,促进农村户籍人口的非农就业稳定增长,实现共同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4 1: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