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户口不分户 |
释义 | 双方离婚后,一方如果不迁出户口,可以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申请分别立户。 一、和父母户口分开要什么手续 父母分户口需要先办理分户原因相关证明等,然后将所需资料全部准备齐全,再向当地派出所提出分户申请。申请分户时需提供户口簿以及房产证明,若是结婚立户的话,还需提供结婚证,但如果是购房立户的话,就需提供房产证明或是购房合同还有发票。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二、离婚后给孩子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离婚后给孩子改名字,由抚养的一方到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第十九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三、抚养权的一方可以更变孩子姓名吗 抚养权的一方可以变更孩子姓名。但是要经过对方的同意。双方离婚后,任何一方都没有权利擅自更改孩子的名字。如果擅自更改,另一方也有权利向法院起诉。未成年人需要改名字时,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如果对方不同意孩子改名字,那么抚养的一方是不能更改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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