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张家港市工伤鉴定地点查询
释义
    张家港工伤鉴定中心为职工提供工伤认定服务,根据当地规定,十级伤残的职工可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其中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工伤医疗补助金为2个月,伤残就业补助金为8个月。
    法律分析
    张家港工伤鉴定在当地鉴定中心。张家港市对职工工伤十级伤残的一次性赔偿标准是:如果解除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其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8个月。
    拓展延伸
    张家港市工伤鉴定流程及申请材料要求
    张家港市工伤鉴定的流程相对简单。首先,受伤员工需要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工伤,并填写工伤申报表。单位将工伤申报表交给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协助受伤员工准备相关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一般包括:身份证明、工伤事故证明、医疗证明、工资证明等。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将安排工伤鉴定,确定工伤认定结果。鉴定结果出来后,经办机构将通知单位和受伤员工,并按照相关规定支付工伤医疗费用和工伤津贴。申请人如对鉴定结果有异议,可以提起复议或申请行政诉讼。总之,遵循流程,准备齐全的申请材料,将有助于顺利进行张家港市工伤鉴定。
    结语
    张家港市工伤鉴定流程简单,申请人需及时报告工伤并准备相关材料。经办机构将安排鉴定,确定认定结果后支付医疗费用和津贴。如对结果有异议,可提起复议或申请行政诉讼。遵循流程、准备齐全材料有助于顺利进行工伤鉴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4 13: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