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都市创业贷款需要什么满足条件有哪些2023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贷款人的基本要求和贷款申请条件以及申请程序。贷款人需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不超过39岁,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相关的行业经营许可证。贷款申请条件包括资金证明、结算账户和贷款担保等。申请程序包括准备材料、填写申请、获得推荐、身份确认、银行受理、贷款审核、办理贷款和按季还息、到期还贷等步骤。 法律分析 一、贷款人的基本要求 1. 贷款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龄不超过39岁。 2、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相关的行业经营许可证。 3、从事正当的生产经营活动,项目具有发展潜力或市场竞争力,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资信良好,遵纪守法,无不良信用及债务纪录,且能提供银行认可的抵押、质押或保证。 5、在经办机构有固定住所和经营场所。 6、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贷款申请条件 1、身份及营业场所证明 贷款申请人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和在贷款行所在地合法居住的证明,以及固定的住所或营业场所。固定住所的证明可以是房产证(父母名字的房产证也可),营业场所的证明应该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行业的经营许可证,说明正在从事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2、资金证明 贷款申请人的投资项目要求已经有一定的自有资金。这是银行衡量是否借贷的一个重要条件,因为创业贷款金额要求一般最高不超过贷款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流动资金,以及购置(安装或修理)小型设备及特许连锁经营所需资金总额的70%。 3、结算账户 贷款申请人必须在所贷款银行开立结算账户,营业收入要经过银行结算。而且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本行信贷政策规定,不允许用于股本权益性等其他投机性投资项目。 4、贷款担保 贷款申请人需要提供一定的担保,包括房产抵押、存单质押以及第三方担保三种形式,另外尽可能提供一些自己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以及贷款投资方面的信息给银行,这样会增加贷款诚信度,以便于顺利地获得贷款。 三、申请程序 1、准备材料 这些材料包括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个人或家庭收入及财产状况等还款能力证明文件;贷款用途中的相关协议、合同;担保材料,涉及抵押品或质押品的权属凭证和清单,银行认可的评估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报告。最后就是要有抵押物,抵押方式较多,可以是动产、不动产抵押,货定期存单质押、有价证券质押,以及流通性较强的动产质押等等。 2、填写申请 申请人持开业计划书(或贷款项目书)向贷款担保推荐机构或开业专家提出论证要求,经论证通过者可申领《开业贷款申请书》。 3、获得推荐 推荐机构组织开业指导专家或有关人员对申请项目论证后,对符合开业贷款要求的,在《开业贷款申请书》的推荐意见栏签署推荐意见;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对申请人提出咨询意见,退回申请人所提供的有关材料。 4、身份确认 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就业服务机构取得身份确认并在《开业贷款申请书》的身份确认栏签章。 5、银行受理 申请人持已签署推荐意见和身份确认意见的《开业贷款申请书》,向指定银行的受理点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供有关材料。 6、贷款审核 银行从受理之日起十日内做出贷款审核意见,并在《开业贷款申请书》的银行审核意见栏填写意见,报送开业指导服务中心。如不同意贷款的,应及时通知申请人,并提出咨询意见。 7、办理贷款 受理银行获得贷款担保意见后,即可在五个工作日内按银行信贷规章制度要求,办理贷款人的个人(或单位)担保手续和贷款手续。 四、贷款流程 提出申请→准备资料(附申请书:需注明贷款用途、金额、联系地址、姓名固定电话及手机)→传真资料→审核通过→签定合同→发放贷款→按季还息→到期还贷。 拓展延伸 根据《成都市创业贷款管理办法》的规定,成都市创业贷款的条件包括以下几点: 1. 申请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合法的户籍或者工商营业执照; 2. 申请人应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信用记录; 3. 申请人应具有固定住所或者固定经营场所; 4. 申请人应具有合法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 申请人应具有合法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稳定的生产经营资金来源; 6. 申请人应具有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如果申请人符合以上条件,就可以向成都市商业银行申请创业贷款。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应根据实际情况提交相应的材料,并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结语 这段话介绍了贷款人的基本要求和贷款申请条件以及申请程序。从这段话中可以看出,要获得贷款需要满足一系列的要求和条件,包括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从事正当的生产经营活动、资信良好、提供银行认可的抵押、质押或保证等。同时,还需要提供身份证明、资金证明、结算账户等材料,以及提供担保。最后,申请人还需要填写申请,经过银行审核通过后即可获得贷款。整个流程包括提出申请、准备资料、审核通过、签定合同、发放贷款、按季还息、到期还贷等步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2017修订):第三章 融资促进 第十九条 国家完善担保融资制度,支持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以应收账款、知识产权、存货、机器设备等为担保品的担保融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2017修订):第三章 融资促进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中小企业政策性信用担保体系,鼓励各类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2017修订):第三章 融资促进 第十五条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金融机构开展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应当制定差异化监管政策,采取合理提高小型微型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等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小型微型企业融资规模和比重,提高金融服务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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