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领了结婚证只有因胁迫结婚的,才有可能会被撤销。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一、取消婚姻有哪些步骤 取消婚姻的步骤有: 1、当事人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材料; 2、婚姻登记机关审查; 3、当事人填写婚姻撤销申请书并签字; 4、人们宣读并签署申请; 5、婚姻登记机关报民政部门或乡政府批准后,予以公告。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二、请求撤销婚姻的条件和程序有哪些 请求撤销婚姻的条件如下: 1、该婚姻违反了当事人意愿,违反结婚自由原则。 2、在法定时间内提出。 3、选择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或法院。 请求撤销婚姻的程序如下: 一、受胁迫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销该婚姻的申请。 二、提交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2、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当事人不服的,可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遗嘱人的遗嘱如何撤销或变更 因胁迫登记结婚的,受胁迫方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所谓胁迫,是指行为人给另一方当事人或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思而与其登记结婚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