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规定哪些证据具有排除证明力?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民事诉讼中,证据是裁判的基础,证据具有不同的证明力。而部分证据根据法律规定具有排除证明力,即对方无法举证推翻它的真实性。这类证据包括书面证据、公证证据、鉴定意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除此之外,如果当事人对证据的存在和真实性已经达成协议也具有排除证明力。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诉讼当事人对证据的存在、证明力和利害关系有约定的,经当事人确认后,不承担证明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证据的形式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鉴定意见、检查笔录、电子数据等。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经当事人认可的书证、视听资料、鉴定意见等有关事实的证据,对相应的事实具有排除证明的力量。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四条:公证机关对其所证明的事实和行为有法律效力。 5.《中华人民共和国物证鉴定规定》第三条:物证鉴定是指鉴定人根据专业技术和经验判断,对争议物品或与案件有关联的物品的真实性进行确认。 综上所述,以上这些证据根据法律规定具有排除证明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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