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给排水最近规范标准如下: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2、工业用水软化除盐设计规范GBT50109-2006; 3、工业锅炉水质GB1576-2008; 4、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5、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6、设备及管道保冷技术通则GBT11790-1996; 7、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二十九条 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应当优先安排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妥善处理新区开发与旧区改建的关系,统筹兼顾进城务工人员生活和周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村民生产与生活的需要。 镇的建设和发展,应当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优先安排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道路、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卫生院、文化站、幼儿园、福利院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为周边农村提供服务。 乡、村庄的建设和发展,应当因地制宜、节约用地,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引导村民合理进行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