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定金哪些情况下可以退? |
释义 | (一)如果开发商不具备商品房销售资格的,那么不想买房,定金可以退回。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 (二)如果不想买房是因为开发商存在欺诈等行为,或者双方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对合同条款协商不下,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也是应当退还购房定金。 (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比如,由于发生了不可抗力导致购房者无力支付房款,那么也可以要求退回定金。 一、定金交了能要回来吗 定金能不能要回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如果因购房者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开发商有权不返还定金。如果是由于开发商乙方的原因而导致合同未能订立的,开发商应向购房者双倍返还定金。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开发商应将定金返还给购房者。 二、新房交了订金定金可以退吗 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可以与卖家协商退款,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仲裁,以及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下情形定金可以退: 1.如果开发商不具有售卖商品房的资格,定金是可以退还的。 2.开发商存在欺诈的行为,或者出现双方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对合同内的条款没有达成一致,这样的情况可以要求开发商业退还定金。 3、出现不能将责任归咎于任何一方的时候,导致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完成签订的,出售方还是应当将定金退还的。 4、发生了不可抗拒力导致买房人没能力支付房款的,也可以要求退还定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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