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要求违约方赔偿房屋差价损失、转售利益损失等可得利益损失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酌情予以支持。在确定和计算可得利益损失时,应当从守约方主张的可得利益赔偿总额中扣除守约方未采取合理措施不当扩大的损失;守约方也有过失造成的损失,由守约方获得的利益和守约方获得利益所需的必要交易成本,并综合考虑守约方的履约等因素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