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订合同购房定金能退吗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关于签订合同购房定金是否能退还的问题以及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和合同定金比例的相关法律规定。具体而言,定金具有债的担保功能,而订金不具有;定金一经给付,则发挥制裁违约方,补偿守约方的功能,而订金给付后,不发挥此功能;合同定金比例不能超过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十。 法律分析 一、关于签订合同购房定金是否能退还的问题,需根据具体情形进行判断。 1.若是购房者违约的,不能退钱; 2.若开发商违约的,可以退钱; 3.若不可归责两方的责任,可以退钱;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务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二、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二者产生的基础法律关系不同,定金合同是从合同,而订金的约定是主合同的组成部份。 2.二者的功能不同,定金具有债的担保功能,而订金不具有。 3.二者的作用不同,定金一经给付,则发挥制裁违约方,补偿守约方的功能,而订金给付后,不发挥此功能。 三、合同定金比例多少 合同定金比例是不能超过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十。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同时,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结语 购房定金是否能退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形进行判断,需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产生的基础法律关系、功能和作用上。合同定金比例不能超过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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