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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哺乳期员工是否可以辞退
释义
    哺乳期员工不可以辞退,辞退的补偿履行合同或者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哺乳期内强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行为。
    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员工在哺乳期内被强行解除劳动合同,每满一年可获得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其他经济补偿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应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一、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二、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的情况有: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7、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9、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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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4:5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