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标底和最低投标限价的区别在于定义不同,具体如下: 1、标底是建设单位自己或者委托代理机构对工程总况作出的预算; 2、投标报价是施工方在施工图预算的基础上,结合工程概况以及竞争对手情况给出的具有竞争力的总价,一般都低于招标方的标底。 招标项目设有标底的,招标人应当在开标时公布,标底只能作为评标的参考,不得以投标报价是否接近标底作为中标条件,也不得以投标报价超过标底上下浮动范围作为否决投标的条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2、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3、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4、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5、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6、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7、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 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编制标底。一个招标项目只能有一个标底。标底必须保密。 接受委托编制标底的中介机构不得参加受托编制标底项目的投标,也不得为该项目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或者提供咨询。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招标人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第六十五条 招标代理机构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代理投标或者向该项目投标人提供咨询的,接受委托编制标底的中介机构参加受托编制标底项目的投标或者为该项目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提供咨询的,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