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业补助金终止日期,当月还发放吗? |
释义 | 失业补助金根据缴费年限进行发放,最长可领取24个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45条和第46条,失业人员需满足一年以上的缴费年限、非自愿失业且已登记求职的条件。缴费满1年不足5年可领取12个月,满5年不足10年可领取18个月,满10年以上可领取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可合并计算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 法律分析 失业补助金是按月进行发放的。如果失业人员与单位在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失业补助金最长可领取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最长为二十四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拓展延伸 失业补助金终止日期前一个月还能申请吗? 根据失业补助金政策规定,失业补助金的申请必须在失业补助金终止日期之前进行。因此,在失业补助金终止日期前一个月,您仍然有资格申请失业补助金。请在终止日期前尽快联系相关部门或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并进行申请程序。及时申请可以确保您在失业补助金终止后持续获得经济支持。请注意,具体的申请要求和程序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就业服务机构或相关部门,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补助金是根据失业人员与单位在失业前累计缴费的时间来确定领取期限的。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可领取十二个月,满五年不足十年的可领取十八个月,十年以上的可领取二十四个月。根据失业保险金政策规定,申请必须在失业补助金终止日期之前进行。请及时与相关部门或机构联系,提交申请材料并办理相应手续,以确保您能够持续获得经济支持。具体的申请要求和程序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而有所不同,请咨询当地的就业服务机构或相关部门获取准确信息和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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