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申请要提交的材料有:1、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复印件;2、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3、交通事故重新认定申请书;4、当事人死亡的,须递交由派出所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申请人与死者的关系证明。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二条 复核申请人通过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的,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二日内将复核申请连同道路交通事故有关材料移送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复核申请人直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五日内提交案卷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