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单位集体户口人员因工作调动、单位转制或辞职、解聘及工厂倒闭等原因的,除需提供迁入地业主合法房产证明、户主的居民身份证及户主同意迁入证明外,还需分别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因工作变动、单位转制的,提供工作变动或单位转制的证明、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迁出证明及现工作单位没有设立集体户口的证明; 2、因辞职、解聘的,提供原工作单位辞职、解聘的证明; 3、属工厂倒闭的,提供原工厂倒闭的证明。 一、集体户口本丢了怎么补办? 补办集体户口本大概可分为3个步骤,具体如下:1、集体户口本一旦丢失,本人应该及时向单位报告。单位的户口管理员会到单位辖区派出所补办,是不用职工本人处理的。2、本市居民因种种原因遗失居民户口簿需要办理补领的,提供户主的居民身份证及提出补领书面申请,如户主因特殊原因无法本人办理的,需提供户主委托书及相关证明。3、由户主本人(或委托人)持所需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提出补领申请。经批准后领取。 二、集体户口如何迁出来 需要单位开证明。同意迁出的证明是户口迁移证,同意接收的证明是准迁证,这两个证明的格式及用纸都是派出所提供的。办好了迁入地的准许迁入证明,拿着迁入证明和户口本以及集体户口所在单位的同意迁出证明方可前往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迁出手续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