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诉讼中共同被告的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共同被告是诉讼中需承担法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组织,分为刑事、行政和民事。追加共同被告有两类:一类需被告和新被告明示同意,争议较少;另一类法院依职权追加被告,无需同意。 法律分析 律师解析: 共同被告是诉讼中,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组织。分为:刑事诉讼共同被告、行政诉讼共同被告和民事共同诉讼被告。共同被告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在普通的共同诉讼中,法院根据原告提出申请,许可追加。但此种追加新被告必须要经过被告和拟新追加的被告明示同意,所以在实践中发生争议的较少。另一类是在必要的共同诉讼中,法院依照职权追加被告,无须各方同意。 拓展延伸 民事诉讼中多个被告如何确定共同被告身份? 在民事诉讼中,确定多个被告的共同被告身份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首先,共同被告必须在同一案件中被起诉或被申请人提起诉讼。其次,他们之间必须存在共同的法律关系或共同的事实依据。例如,多个被告可能是共同实施了一起侵权行为或共同参与了一项合同。最后,共同被告之间的权益必须存在一定的关联性,即他们之间的权益受到同一案件的影响。只有在满足这些条件的情况下,法院才会确定多个被告的共同被告身份,并在诉讼中一并处理他们的权益和责任。 结语 共同被告是指在诉讼中需共同承担法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组织。共同被告分为刑事、行政和民事诉讼共同被告。在民事诉讼中,确定共同被告身份需满足条件:同案起诉或被申请人提起诉讼、存在共同的法律关系或事实依据,以及权益间存在关联。法院将一并处理共同被告的权益和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二条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 第五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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