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原告撤诉对被告好不好? |
释义 | 原告撤诉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撤诉只能由原告提出,不能由法院判决。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可以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如果案件已经判决,原告则无法申请撤诉,如果原告对判决不服,可以在上诉期内上诉,也可以依法申请再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原告撤诉,一般多长时间被告多长时间拿到法 法律分析:原告撤诉时,法院会通知被告的,一般在15个工作日内。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相关法律规定,原告申请撤诉时,法院经审查同意后,作出撤诉裁定书。法院会将撤诉通知书分别送达给原告和被告的。送达的形式有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等多种方式。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你好?本人是原告,想撤诉,怎样撤诉? 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经原告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但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申请撤诉不影响原告和被告之间本诉的进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你好,我是原告,想撤诉,怎么撤诉? 一、撤诉怎么撤1、法院撤诉程序如下:(1)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2)法院对原告撤诉请求作出是否同意的裁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七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二、申请撤诉的条件有哪些1、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经原告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2、撤诉必须是原告自愿。申请撤诉是原告处分自己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的行为,除非原告有明确的意思表示,任何人不得强迫原告申请撤诉,审判人员也不得以任何借口,动员原告申请撤诉;3、撤诉必须合法。申请撤诉的时间必须是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申请撤诉的人必须是有申请撤诉权的人;4、撤诉必须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当事人行使处分权,必须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进行审查,申请符合条件的,裁定准许撤诉,案件审理终结;申请不符合条件的,裁定驳回申请,案件继续审理。不论是否准许撤诉,都必须以裁定的方式告知当事人。 原告撤诉多久收到通知 原告撤诉后,一般在半个月内能收到通知。如果法院准许撤诉的,会作出准许撤诉的裁定,并送达给当事人;如果不准许的,则会作出不同意撤诉的裁定,则当事人仍然需要按时参加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虚假诉讼。原告撤诉,开庭前撤诉, 法律分析:虚假诉讼行为,违反了民事诉讼的诚实信用原则,扰乱了司法秩序,破坏了司法权威和司法诚信,直接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应该受到法律的否定性评价,并依法予以惩戒。耗费了一定的司法资源,严重妨害司法秩序,构成虚假诉讼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三十五、 在刑法第三百零七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三百零七条之一:“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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