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辩护律师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自行撤回辩护。撤回应当在法庭宣告前进行,并须告知被辩护人和法庭。撤回后,需要经法庭批准,才能生效。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辩护人有权自行撤回辩护,应当在法庭宣布前进行,并告知被辩护人和法庭。”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二条:“辩护人可以自行撤回辩护,但应当告知当事人和人民法院。”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辩护人违反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给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造成损害的;(二)泄露与被辩护人的关系,或者揭露被辩护人的秘密,给被辩护人造成损害的;(三)收取或者索取被辩护人财物的。” 以上法律规定表明,辩护律师有权自行撤回辩护并告知相关方面,但在撤回前需谨慎考虑,以免违反法律规定。如违反相关规定,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