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如果死刑辩护律师撤回辩护后,找不到新律师代理,会怎么处理?
释义
    法律分析:在死刑案件中,辩护律师撤回辩护后,需要另行指定新的辩护律师代理。如果被告人未能及时指定新的辩护律师,法院将会依法为其指定辩护人。同时,如果无法指定新的辩护律师,法院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暂停审理。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告人有权聘请律师为其辩护。辩护律师有权依法行使其职权,不受任何干涉和限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辩护人可以随时撤回辩护。但是,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人不得无故更换辩护人。”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被告人没有指定辩护人或者指定的辩护人无法履行职责的,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人。指定的辩护人应当在法庭上出庭进行辩护,也可以在审判前进行辩护。”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零三条规定:“被告人撤回辩护后,未按规定重新指定辩护律师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决定是否暂停审理。”
    通过以上法律依据可以得知,在死刑案件中,如果辩护律师撤回辩护后,被告人没有及时指定新的辩护律师,那么法院将会依据实际情况进行指定,并在审判前或者法庭上进行辩护。同时,如果无法指定新的辩护律师,法院也可以考虑暂停审理。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22 3:1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