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死刑辩护律师在被告不愿和解时,是否可以撤回代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辩护人在被告不愿与原告和解时,可以申请撤回代理。但需注意,撤回代理应在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前提出。否则,需经过法院同意才能撤回代理。 法律依据: 1.《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告有权委托辩护人进行辩护。辩护人应当依法代理被告进行辩护。” 2.《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辩护人应当依法代理被告进行辩护。当事人有权换任辩护人。辩护人申请辞去职务的,应当在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前提出。” 3.《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被告不同意与原告和解的,不影响审判机关审理。” 4.《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辩护人撤回代理的,应当在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前提出。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后,需要撤回代理的,必须经过法院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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