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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租房一般什么时候能入住
释义
    申请公租房成功后可以入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就可以入住。
    一、公租房如何申请
    公租房申请流程如下:
    1、到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
    2、提交申请材料;
    3、审核材料,如果符合申请条件,进行公告;
    4、公示无异议,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二、结婚后还能租公租房吗
    有房也可申请公租房。符合以下条件则可以申请公租房:1、公共租赁房的供应对象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已通过经济适用房、限价房资格审核,尚在轮候的家庭以及其他住房困难家庭。2、还有刚毕业的大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3、已取得廉租房、经适房、两限房资格的家庭无须再次申请。
    三、重庆公租房有哪些
    重庆公租房如下:悦来、鸳鸯、蔡家、华岩、茶园新城、西永、龙洲湾、空港、大竹林等地。申请公租房,应该符合当地无住房或者是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并且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在当地稳定就业已经达到了规定期限的条件。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九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经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复核。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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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6 14:4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