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总公司上市跟子公司有关系吗
释义
    法律分析:母公司上市后,对子公司有一些利好的影响,但是,母公司上市对子公司的其他股东而言,受益的几率会很少。因为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而成立子公司时,是母公司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出资,大家只是在子公司享有平等的权益,不享受母公司的权益。发行的股票是母公司的股票,投资者买的也是母公司的股票,而非子公司股票,所以从这方面来说,上市对子公司的其他投资者不会有大幅股本升值的空间。
    一、什么是可交换公司债券
    1、可交换债券一般发生在母公司和控股的上市子公司之间,即母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期间,转换为上市的子公司股票。母公司发行债券前,需要将其持有上市子公司股票到指定机构冻结,作为可交换债券的抵押品。
    2、可交换债券的条款设计与可转债券非常相似,发行要素通常也有:票面价格、利率、换股比例、发行期限、可售条款、可赎条款等。
    3、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本质上没有区别,都是债券嵌入了看涨期权、修正转股期权、赎期权、售期权后形成的复杂衍生产品,可交换债券发行征求意见稿也指出可交换债券主要条款参照可转债发行条款执行,其中对修正条款、赎条款、售条款等设计和可转债相应条块设计没有实质性区别。
    二、子公司能否申请破产
    子公司可以申请破产。根据《公司法》第14条第2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虽然母公司对其子公司有控制权,但是在财产责任上是独立的,母公司只是从子公司取得投资收益。因子公司对母公司的债务没有清偿义务,子公司如果自身经营良好的话,便不会受到母公司破产的影响;如果子公司也已出现资不抵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状况,应根据破产法另行申请该子公司破产,而非纳入母公司的破产程序,一起清算。因此,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和财务制度,规章章程等等,具备单独申请破产的资格。所以说子公司在出现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下可以申请破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 20:4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