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买的商品房面积与合同约定的不符怎么处理 |
释义 | 购买的商品房面积与合同约定的不符面积误差超出3%时买方可以选择解除合同,由卖方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面积误差未超出3%时可以按照面积误差比例和约定的价格决定由买方进行补足还是卖方独立承担或者卖方进行返还及双倍返还。 一、处理房屋面积纠纷的原则是什么呢 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 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 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 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二、商品房买卖面积差怎么处理 商品房买卖面积差的处理方式分为合同有约定和无约定两种情形。买卖合同对于房屋面积差有约定的,依照约定的内容处理。在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可以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的规定,可知在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的情形下时,应该如何解决此问题。 三、如何解决收房时面积问题 解决收房的面积不符的问题如下:未超出3%时据实结算房价款;超出3%时买方可以选择解除合同,卖方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买方继续履行的可以按照面积误差比例和约定的价格决定是由买方进行补足、卖方独立承担、卖方进行返还或者双倍返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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