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质押的登记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
释义 | 债权质押的登记需要的材料有: 1.质押双方出具质押登记申请书; 2.质押双方出具质押登记声明书; 3.质押合同及公证书; 4.双方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5.双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6.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债权质押流程需要双方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8.出质方股权登记托管卡原件; 9.出质方如是法人机构的,须出具董事会同意出质的决议; 10.出质股份如是国家股的,须出具政府有关部门同意质押的批准文件。以上文件均须加盖公章 一、股权质押的程序是怎样的 1.股权质押的条件: (1)申请出质的股权应当是依法可以转让和出质的股权; (2)质押双方签定了质押合同; (3)质押合同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提出申请; (4)或者质权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由出质人或者质权人单方提出申请。 2.公司股权质押登记设立所需要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4)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股权托管机构出具的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东名册(股权质押专用) (5)质权合同; (6)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7)以外商投资的公司的股权出质的,提交审批机关审批文件; (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3.公司股权质押变更登记设立所需要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变更登记申请书》; (2)经办人身份证明;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4)有关登记事项变更的证明文件。属于出质股权数额变更的,提交质 权合同修正案或者补充合同;属于出质人、质权人姓名(名称)或者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名称更改的,提交姓名或者名称更改的证明文件和更改后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以外商投资的公司的股权出质的,提交审批机关审批文件; (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4.公司股权质押注销登记设立所需要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注销登记申请书》; (2)经办人身份证明;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二、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应审查哪些内容 企业投资者与质权人签订股权质押合同后,应将下列文件报送批准设立该企业的审批机关审查: (一)企业董事会及其他投资者关于同意出质投资者将其股权质押的决议; (二)出质投资者与质权人签订的质押合同; (三)出质投资者的出资证明书; (四)由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及其所在事务所为企业出具的验资报告。 审批机关应自接到前款规定的全部文件之日起30日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企业应在获得审批机关同意其投资者出质股权的批复后30日内,持有关批复文件向原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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