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违法。高层扔烟头可能会引起火灾等严重情形,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我国明确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高空抛物罪是指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承担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法定责任。 要构成本罪,必须是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且属于情节严重。高空抛物罪的实行行为是抛掷,即扔或者丢弃之意。物品必须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被抛掷才可能构成高空抛物罪。从建筑学角度来讲,建筑物通常是指供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这些房屋或者场所既可能存在平层空间,也可能存在高层空间。 高空坠物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罪名是有明确区分的。如果高空抛物是在明知或应知楼下有人的情况下故意将物体抛下,就触犯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甚至是故意伤害罪。如果是针对特定的人存在故意行为则构成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但如果只是因为大意和疏忽、过失导致东西坠落则属于高空抛物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 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