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董事会是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的。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程序如下:首先需要提出候选人,候选人一般是职工,是需要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候选人产生之后召开股东大会,进行投票表决;投票表决之后的选举出来的新董事会成员需要进行公示,要接受群众的监督;最后公示期结束,新的董事会成员进行任命。 法律依据:根据《公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