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1.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有利于规范土地交易市场秩序,支持乡村振兴。在政府方面,有利于政府掌握并调整土地供应;增加政府税收、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等财政收入,补充城乡建设资金来源。 2.在企业方面,可以办理不动产权利证书,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有利于企业融资抵押,扩展资金来源,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在农民方面,有利于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有利于落实集体“三资”监督管理;有利于集体土地溢价,进一步提高村集体及农民收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条 依法批准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可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 第六十三条 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形成书面意见,在出让、出租前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报市、县人民政府。市、县人民政府认为入市方案不符合规划条件或者产业准入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等的,应当在收到方案后五个工作日内提出修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