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摩托车“三包”有效期为一年或行驶6000千米,超过其中一项,则“三包”失效。 法律依据:《摩托车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实施细则》第三条 摩托车“三包”有效期为一年或行驶6000千米,超过其中一项,则“三包”失效。“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扣除因修理占用、 无零配件待修及不可抗拒力造成的延误时间。“三包”有效期限的最后一天为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天。行驶里程以摩托车里程表显示的数字为依据。如发现购买者自行调整里程表上显示的里程数字,则按满6000千米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