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财产约定与赠与协议的区别 |
释义 | 夫妻财产约定和夫妻赠与存在如下区别: 1、法律目的不同。前者在于排除法定夫妻财产制的适用,后者仅改变一项特定财产的归属。 2、涵盖内容不同。前者对夫妻的财产均有约束力,后者通常只是通过合同约定改变某特定财产的归属。 3、法律效力不同。前者直接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后者是单纯的赠与,只发生债权效力。 一、逃税与避税的区别 避税和逃税,虽然都是违反税法的行为,但二者却有明显区别: (1)适用的法律不同。避税适用涉外经济活动有关的法律、法规;后者仅适用国内的税法规范。 (2)适用的对象不同,前者针对外商投资、独资、合作等企业、个人;后者仅为国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3)各自行为方式不同。前者是纳税义务人利用税法上的漏洞、不完善,通过对经营及财务活动的人为安排,以达到规避或减轻纳税的目的的行为;后者则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人,纳税到期前,有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其他财产及收入的行为,达到逃避纳税的义务。一般情况下不构成犯罪,严重的构成偷税罪,手段情节突出的可构成抗税罪。 二、非法拘禁罪与刑讯逼供罪的界限是什么? 两者都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的犯罪,实践中往往互相牵连,容易混淆。两者的区别在于: 1、犯罪主体不同。前者是一般主体;后者只能是国家司法工作人。 2、犯罪对象不同。前者是一般公民;后者只能是被控有违法犯罪行为的犯罪嫌疑人。 3、犯罪行为表现和目的不同。前者是以拘禁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后者是对犯罪嫌疑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如果两罪一起发生,互有关联的,一般应按牵连犯罪从一重罪处理。非国家工作人员有类似“刑讯逼供”等关押行为的,不定刑讯逼供罪,可以非法拘禁罪论处。 三、买卖合同中无权处分的部分该怎么处理 无权处分不影响合同效力,只是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果。 前者是指发生债权债务的行为,又称债权行为,如赠与、租赁、保证等,后者是指使某特定权利直接发生得失变更的行为。 所以说,无处分权人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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