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叫收条无效? |
释义 | 收条存在下列情况的无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打的收条,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打的收条没有经过其代理人追认的。 2、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出具的收条。 3、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收条。 4、收条内容违法法律规定的。 一、无效的购房合同都有哪些 常见的无效购房合同如下: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2、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3、以欺诈为目的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4、以胁迫的手段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5、乘人之危签订的合同; 6、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所的房屋买卖合同。 二、无效民事行为指哪些呢 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六)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七)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三、怎么识别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 第一、无效合同自始无效,而且是确定的绝对的无效,可撤销合同在被撤销前是有效的,不过是不确定的有效。 第二、无效合同的无效是当然无效,任何人都可作出意思表示来主张或认定其无效,而可撤销合同要成为确定的无效,必须是有权人作出撤销合同的意思表示。 第三、无效合同因一方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可撤销合同是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可撤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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