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后再结婚的,结婚证上不会显示再婚,结婚证上只是显示这次的婚姻,使这次结婚受法律保护,不会显示任何以往的记录。但是各自的户口本上有显示,会清楚的注明一方或者双方曾经结过婚、离婚,然后现在的婚姻状况是再婚。 关于公民的婚姻状况信息,在婚姻登记机关是无法显示的,因为这种信息属于户籍管理的范围。也就是说公民的婚姻状况只在公安机关的户籍管理部门进行登记。一般当事人在离婚后其户籍信息婚姻状况一栏会显示“离异”。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