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诉讼中原告迟迟不出庭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离婚案件原告未出庭参加诉讼可以撤诉处理。原告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签署法院传票后,因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经审查认为原因成立的,可以依法延期,如无特殊情况或特殊情况,且事先未提出书面意见,可按撤诉处理;人民法院不能仅因为原告未出庭参加诉讼即按撤诉或者按撤回上诉处理, 但原告或者上诉人本人未出庭参加诉讼导致案件事实无法查清的,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不利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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