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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不满三年的上海户籍,再婚对方为非上海户籍,对这类家庭购房有什么限制?
释义
    法律分析:目前在上海,根据限购政策规定,上海户籍家庭,夫妻名下没有独立产权房屋或是只有一套独立产权房屋,夫妻双方婚前与父母共有房屋套数不超过两套是可以再购买一套房屋,即上海户籍的夫妻名下目前享有最多两套房(不包括父母),再买就属于限购范围。 而根据限购政策规定,非上海户籍家庭,只能购买一套住房,且必须缴纳满2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离婚不到三年的上海户籍,再婚对方是非上海户籍,对这类家庭购房有什么限制?
    法律分析:目前在上海,根据限购政策规定,上海户籍家庭,夫妻名下没有独立产权房屋或是只有一套独立产权房屋,夫妻双方婚前与父母共有房屋套数不超过两套是可以再购买一套房屋,即上海户籍的夫妻名下目前享有最多两套房(不包括父母),再买就属于限购范围。 而根据限购政策规定,非上海户籍家庭,只能购买一套住房,且必须缴纳满2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上海户籍申请条件是什么
    上海户籍申请条件:1、居住证满7年;2、居住证积分120分以上;3、买房;4、社保职称缴纳满7年,可以累积;5、符合上海人才引进条件;6、无违法生育;7、无犯罪记录;8、税单必须满7年;9、有上海认可的中级职称、或者等同于这样的资格证社保缴纳基数连续3年是上海平均的2倍。另外还有五类人满足相关要求可直接拿到上海户口1、获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首轮创业投资额大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或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大于2000万元(含2000万元),且在上海本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10%并连续工作满2年;2、在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2年,且最近3年累计实现技术交易额大于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技术合同第一完成人;3、本市创业投资机构的合伙人或副总裁及以上的高级管理人才且已完成在上海投资累计达3000万元;4、最近4年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保的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且缴纳个人所得税累计达到100万元;5、企业家,运营本市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或持股大于10%(含10%)的创始人。企业连续3年每年营业收入利润率大于10%,且上年度应纳税额大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或科技企业连续3年每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大于10%,且上年度应纳税额大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或企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资本市场挂牌上市。企业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处罚记录,无不良诚信记录。
    上海户籍无房户口放哪
    上海无房户口可以通过工作方式,将户口转至工作公司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但属于集体户口。无房户是指职工本人及其配偶从未享受实物分配住房(含租住或按房改政策购买公有住房)或政府、企业提供优惠政策解决住房的。
    比如我在户籍所在地起诉离婚,开庭会在户籍所在地审理吗?
    起诉离婚并不是一定要在户籍所在地办理的。对于起诉离婚的当事人,一般要在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但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非户籍所在地是否可以申请低保
    低保一般在户籍所在地申请。但是,当申请人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时,在持有户籍所在地出具的未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后,可以在经常居住地提出申请。这种做法体现了高效便民的原则。
    根据我国《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第十一条规定,在同一市县辖区内,申请人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根据市县人民政府的规定,申请人凭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未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可以向经常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因此,低保申请人在非户籍所在地按照相关规定申请低保。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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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9 4:2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