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满足以下要件构成阻碍解救被绑架妇女罪: 1、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为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誉,而且还侵犯了被绑架妇女的人身权利。 2、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有解救被绑架的妇女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3、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绑架的妇女的行为。 4、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 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