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高温补贴可以用饮料代替吗? |
释义 | 不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日最高气温达到35度以上露天工作,或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度以下,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并且不能以降温物品替代高温补贴。所以,高温补贴必须以现金发放,且不得以防暑降温饮料充抵高温津贴。 一、劳动法关于高温补贴的规定有哪些 高温补贴法律规定:高温补贴条件为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应当纳入工资总额;其他。 二、8月离职67月高温补贴有吗 看具体情况。如果员工是在户外高温下工作,那么高温津贴是法律规定需要发放的,员工在离职时如果之前存在享受资格,是可以要求单位发放的,如果是在室内工作,并非高温环境下,那么是由单位自行确定发放条件的,那么由单位的规定进行执行。如果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而不发放的,属于违法行为,侵害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劳动者可以向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投诉,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责令改正。高温补贴是强制性的,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第二十条工会组织依法对用人单位的高温作业、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措施实行监督。发现违法行为,工会组织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改正。用人单位拒不改正的,工会组织应当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并对处理结果进行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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