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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已经辞职还可以补签劳动合同吗
释义
    签了劳动合同是可以辞职的。在劳动合同没到期时,员工与用人单位就离职事项协商一致后,即可就协商好的事宜进行离职办理。若无法协商一致,正式工作的员工只需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员工提前3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需用经用人单位许可。
    一、试用期如何提离职
    试用期辞职流程具体如下:
    1、提前三日提交离职申请;
    2、离职申请通过后,做好工作交接;
    3、在人事部门结算工资;
    4、公司出具离职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试用期是劳动关系还处于非正式状态的时期,在这个阶段,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都可以对对方进行考核、选择。由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初次选择时仅是通过面试,相互间的了解还不够,所以试用期辞职也成为了职场一件常有的事情。
    劳动者虽然处于试用期,但其基本权利也应该得到保障,一些单位常常无视相关法律的规定,拒绝试用期员工辞职,又或者要求试用期员工和正式员工一样提前30日提出辞职申请才解决劳动合同,这些做法都是违法的,劳动者在遭遇这种情况时,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正规企业办理员工离职,一般先要由员工本人写好离职申请,提交到员工本人所在部门,再由所在部门提交到人力资源部门(有的企业也可能是直接把离职申请交到人力资源部门),人力资源部门进行情况核实后,再提交公司办公会议审定。离职前,员工需要在原单位完成好工作的交接、有关费用的结清等手续,这部分依照公司的具体制度而定。如若个人档案转到了企业,离职时需领取个人档案(一定要由公司贴封口条,盖章方可),自己暂时完好保管即可。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合同未到期离职怎么索要工资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签了劳动合同可以辞职。一般有以下方式: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2、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三十天后正式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
    3、如果单位有违法行为,员工可行使单方即时生效解除权。除了试用期内员工辞职外,均可向单位索要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三、递交辞职报告后多久可以离职
    递交辞职报告后可以离职的情况如下:
    1、试用期内离职的,员工只要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交离职申请,三天后即可办理离职手续;
    2、如果员工过了试用期,则需要提前一个月提交书面离职申请给用人单位,做好离职交接,一个月时间一到,就可以办理离职手续。
    一、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履行程序如下:
    1、由解除决定人递交解除申请书;
    2、人事部门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审批表并报主管审批;
    3、通知所在部门及职工办理工作交接并交回工具设备等;
    4、有关部门与职工办理结算工资福利和其他未了事宜等;
    5、职工在结算工资和发放经济补偿的财务手续签字领取;
    6、给职工办理团、工会组织关系和档案等转移手续;
    7、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转移单和公积金转移手续等事项;
    8、给职工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二、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如下:
    1、协商解除。协商解除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
    2、法定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法定解除合同情形,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
    3、约定解除。约定解除是指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事项,待约定的事由出现时,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
    综上所述,递交辞职报告后可以离职的情况有试用期内离职的,员工只要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交离职申请,三天后即可办理离职手续;如果员工过了试用期,则需要提前一个月提交书面离职申请给用人单位,做好离职交接,一个月时间一到,就可以办理离职手续。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履行的程序有由解除决定人递交解除申请书;人事部门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审批表并报主管审批;通知所在部门及职工办理工作交接并交回工具设备等;有关部门与职工办理结算工资福利和其他未了事宜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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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21:5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