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行政强制执行,是由法律这一规范性文件设定的。法律可以设定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主体、种类、范围等内容;而法律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执行。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三条 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 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四条 起草法律草案、法规草案,拟设定行政强制的,起草单位应当采取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说明设定该行政强制的必要性、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听取和采纳意见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