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庆补缴养老保险新政策有哪些内容 |
释义 | 一、养老保险可以补缴么? 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后,核定过缴费基数,也曾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再申报缴费基数,也不再缴费的,为中断缴费企业和人员。 有单位的职工,由于用人单位原因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提交申请补缴期间与参保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以及工资收入凭证,经确认后,可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二、养老保险补缴手续是怎样的? 养老保险中断缴费后要办理补缴的手续不是很复杂,补缴人持《失业证》或《解除(终止、中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缴,可直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窗口缴费。补缴的基本养老保险按灵活就业的标准缴费,个人缴费比例20%,缴费基数为上年度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至300%自主选择。 三、参保人员在哪里办理参保缴费? 有用人单位的,由用人单位统一向其纳税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办理职工参保缴费,缴费比例为28%,其中单位承担20%,职工个人承担8%;无用人单位的,原则上在本人户口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缴费,缴费比例为20%。 四、补缴养老保险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针对已经办理了超龄参保手续,并已领取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如果按照新政策想往后继续补缴养老保险费,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养老保险手册或《基本养老金核定表》到指定地点申请办理停发已领待遇手续,停发后办理补缴手续并重新核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对于已经办理了超龄参保手续,但尚未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及尚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超龄人员,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一张本人一寸照片(已参保的还须携带养老保险手册)到本人居住地所属城区指定的银行网点填写当地养老保险登记表办理补缴登记手续并缴费,七个工作日后再到该网点领取《基本养老金核定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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